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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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0:22
这个事儿很有名,涉及到一些有意思的唐代制度,我们不妨先来回顾一下事件梗概。
首先需要说明一下,这件事,很多朋友觉得是最早记载于北宋司马光编撰的《资治通鉴》,假如我们在网上搜索的话,大多数也是如此,不过其实在更早的《旧唐书·太宗本纪》中就记载了:
十二月辛未,亲录囚徒,归死罪者二百九十人于家,令明年秋末就刑。其后应期毕至,诏悉原之。
这事儿发生在贞观六年十二月,唐太宗亲自考核囚犯的情况,把该处死刑的290人放回家,让他们得以跟家人过个年,等到第二年秋末再回来受死。第二年,这些人还真的按时回来了,唐太宗感于他们的守信,就把他们都赦免了。
减轻刑罚是唐太宗的一贯主张,而非一时心血来潮
根据《旧唐书·刑法志》的记载,唐太宗在即位之初便跟长孙无忌、房玄龄、魏征等大臣们商议,调整法律,将一些原本要判死刑的罪行改为肉刑,后来因为肉刑残害人的肢体,不够人道,就再次将其减轻为流放。
关于死刑的审议,在贞观初的时候施行“三覆奏”,即一个人假如犯了罪,基层法官觉得该判死刑,那也得汇报给*,由中书、门下五品以上及尙书*来讨论,并且给皇帝汇报三次,皇帝批准之后,才能真正落实。
按说三次覆奏已经够严格了,但后来发生了两件事,促使唐太宗进一步反思自己,改革制度。一件是因为一时愤怒错杀了大理丞张蕴古,另一件是在朝堂上怒斩了交州都督卢祖尙。后来情绪冷静下来,唐太宗觉得自己太任性,觉得三奏太快,一天之内就完成了,如果自己控制不住情绪判了死刑,那么即便后来后悔,死人也不可复生。于是他命令,将三覆奏改为五覆奏,*们在两天之中给他汇报五次,才能最终决定是否执行死刑。
因此,唐太宗在贞观六年冬天亲自核查囚犯,以及后来赦免死囚,并非是一时兴起或者“作秀”,而是长久的*主张。
唐代的户籍管理制度相当严格,逃亡并不容易
很多朋友猜测,这些死囚犯回到家,难道不想着逃亡吗?这可是天赐良机啊!
当然,我们今天不知道他们内心有没有动过这个念头,但可以确定的是,在当时逃亡并不容易。
唐代在城市中施行里坊制度,上到京城、下到地方城市都是如此。坊是基本的居民管理单位,平面方方正正,有一整圈围墙,居民都住在里面。每天早晚,坊门会定时开闭,大晚上没有特殊原因是不能离开坊的。这样的制度,就是为了便于管理,防止作奸犯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0:23
首先这些死囚的家属住的地方,官府都知道。天下之大,莫非王土。其次死囚都是怀着感恩的心,知道如果自己不回来,李世民就得死,怎么可能让自己的恩人遭受此劫。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0:23
一方面是因为唐代的户籍管理制度非常严格,逃亡并不容易。况且当时李世民是有名的仁君,大多数人都对他非常信服。不过这些放回家过年的死囚由于信守承诺,李世民都把他们赦免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0:24
因为这些死囚犯们知道自己如果跑的话就会连累家人,所以他们都按照时间回来,不敢逃跑。就算跑了以后也成了朝廷的通缉犯,没有地方可以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0:24
因为死囚们觉得死前能与家人团聚是皇上的恩典,是莫大的荣幸,这一生死而无憾,所以无人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