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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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6:11
从计税原理上说,*是以(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含税销售额/(1+税率)=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缴税额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6:11
当然有国税了,*是你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增值的那一部分乘以应税税率所得的金额。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6:12
国税当然有了,*是你进货或者销售时所产生的税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6:12
当然有啦。没有国税国家哪来的收入啊。做销售的都要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