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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地讲,奏鸣曲就是由好几段音乐构成的乐曲。一般是由一件(或少数几件)乐器演奏,只用钢琴伴奏。最常见的是小提琴奏鸣曲和钢琴奏鸣曲。
奏鸣曲(sonata)一词来自意大利语,本意是演奏乐器,没有体裁方面的含义。
今天说的奏鸣曲是指在十八世纪形成的一种形式,有着严密的组织规则。它一般由四段组成:第一段用奏鸣曲式,快板;第二段用三段式,慢板;第三段为小步舞曲或诙谐曲;第四段用奏鸣曲式或回旋曲式,快板。其中的每一段又称作一个乐章,各乐章之间在速度、情绪、主题、调性等方面形成对比,用不同的方式发展音乐材料,使得作品的整体结构丰满而又富于变化。这种形式形成于维也纳古典乐派时期,因此被称作“古典奏鸣曲”;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的作品是古典奏鸣曲的典范,但他们的作品通常是分为三个乐章的。
在古典奏鸣曲形成之前的巴罗克时期,曾经有过另一种样子的奏鸣曲,被称作“巴罗克奏鸣曲”,它同古典奏鸣曲的区别在于:(1)结构比较松散,对比因素较少;(2)分为庄重的严肃的“教堂奏鸣曲”和由舞曲组成的“室内奏鸣曲”两类,前者各乐章的速度为慢—快—慢—快,后者比较自由,视具体的舞曲而定。巴罗克奏鸣曲是古典奏鸣曲的前身,维瓦尔第、亨德尔、*等人的作品即属这个范围。
奏鸣曲的特点:(1)由数个乐章组成;(2)在各乐章之间尽可能地使用多种对比手段;(3)一般是一件乐器的独奏,但有时也用四五件乐器的小型室内乐队;(4)通常是无标题的“纯音乐”;(5)各乐章有惯用的特定曲式。这些特点被称作“奏鸣曲原则”,它对后世的作曲家有非常大的影响,在许多大型作品的结构中都可以看到奏鸣曲原则在起作用。
还有一种“小奏鸣曲”。这种形式比奏鸣曲轻便、灵活。一般是二三个乐章,有时甚至将奏鸣曲原则压缩到一个乐章之内(例如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作品111)。
奏鸣曲式(sonata form):
奏鸣曲式(Sonata form):乐曲的结构形式之一。它是欧洲十八世纪下半叶以来,各种大型器乐体裁中最常见的、最重要的曲式之一。大多数交响曲的第一乐章都运用"奏鸣曲式"。它通常用于奏鸣曲的第1乐章,并常用快板速度,所以也称奏鸣曲第 一乐章形式或奏鸣曲快板形式。这种曲式不仅用于奏鸣曲中,也用于室内乐、协奏曲、交响曲等大型音乐作品的相应乐章。此外在序曲、交响诗等作品中也常见到。
奏鸣曲式的三大部分:呈示部、展开部、再现部。 有人譬喻:它的呈示部好象提出矛盾的、可争论的问题;展开部是进行讨论、甚至矛盾间互相斗争,再现部则急统一认识,作初步的结论;"结尾"(尾声)是总结。奏鸣曲式的这种"对比--发展--统一"的结构布局,很适用于用来表现复杂的、甚至戏剧性的内容。
奏鸣曲式可能作下列各种变化:①采用复式呈示部(如协奏曲)。②再现部将主部、副部的顺序颠倒或省略其中之一。③省略展开部或仅有一个简单的过渡。④用插部(新的主题材料)代替展开部或展开部与插部并用。⑤与回旋曲式混合形成奏鸣回旋曲式(见回旋曲式)。⑥与套曲结构结合以及应用某些特点与其他曲式相结合(见套曲曲式、混合曲式)。
奏鸣曲式这一名称,最早是A.B.马克斯在他的《作曲法教程》中最早提出来的。奏鸣曲式的前身古奏鸣曲式,是在17世纪末和18世纪上半叶形成的。这种曲式是一种二段式。第1部分在主部之后有一个连接部,起转调作用,副部则在属调出现。第2部分则将主部改在属调出现,或用主部的一部分在几个不同的调上展开,然后将连接段改变,使副部在主调上再现。第1部分和第2部分都各自反复一遍。如G.塔尔蒂尼的《小提琴及通奏低音奏鸣曲》的末乐章和D.斯卡拉蒂的《a小调钢琴奏鸣曲》等。
古奏鸣曲式经过G.B.普拉蒂、斯卡拉蒂、C.P.E.*、J.C.*等的实践,到J.海顿时期发展为由3部分组成的奏鸣曲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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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音乐漫长的发展历史上,自从那个伟大的巴洛克时代的到来,音乐艺术尤其是键盘音乐艺术进入了辉煌的全盛发展时期。从那时起,不论是键盘音乐的创作理论,演奏技巧,还是作品的规模和思想深度都不断扩大和前进,一代代音乐巨匠在追求自己音乐理想的过程中,也为后代留下了浩如烟海般永远不可能穷尽的键盘音乐文献。而其中奏鸣曲(包括以奏鸣曲式创作的音乐)向来被认为是键盘音乐中更加严肃正统,规模宏大结构复杂,能更加深刻和全面的反映作曲家思想的作品,受到后代钢琴家和音乐学者的深入研究,成为键盘音乐尤其是钢琴音乐文献中最宝贵的部分之一。
1. 前奏:Beethoven以前的巴洛克和维也纳古典乐派的钢琴奏鸣曲创作及其局限
1.1 巴洛克及古典前期的键盘奏鸣曲
在音乐史上,最早被冠以“奏鸣曲”称谓的钢琴作品应该就是巴洛克时期伟大的古钢琴家Demenico Scarlatti创作的那些数量惊人的几百首古钢琴奏鸣曲了。这些作品多半是作曲家为古钢琴教学所作,但其在钢琴艺术史上的重要作用已经远远超出了钢琴教材的范围,为日后古典奏鸣曲形式的形成,尤其是对后来钢琴演奏技巧的发展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其实Scarlatti的奏鸣曲原来并不称为奏鸣曲,但因其具备了早期古典奏鸣曲式(准确地说应该是古奏鸣曲式)的某些特点,被冠以“奏鸣曲”的名头,它们大多是些二部曲式的单乐章作品。
1750年在音乐史上是个重要的年份,随着一代巨匠的陨落,音乐史上伟大的巴洛克时代宣告结束,音乐创作风格开始由严肃复杂和深奥理性的复调音乐转向清新精致典雅和愉悦的主调音乐过渡,钢琴音乐也开始从严格的多声部复调对位向主调旋律和声转变。这一时期是辉煌的维也纳古典时期的前奏,众多天才音乐家为钢琴音乐中的古典奏鸣曲的发展和完善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其中最重要的一群就是伟大的J.S.Bach的后代子孙们,其中又以其次子C.P.E.Bach在钢琴奏鸣曲方面取得的成就最高。
C.P.E.Bach对古典奏鸣曲式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他的早期奏鸣曲还有一些严格复调对位的写法,但后来就迅速完成了复调到主调的转变,成为主调音乐新风格的代表者。他首次证实了奏鸣曲式表现性格发展和情绪变化的可能性。它将Scarlatti的古奏鸣曲式加以发展丰富,强调展开部中主题变形的重要作用,用主题的变形展现更加丰富的效果和多变的乐思,表现音乐的矛盾对比冲突和多侧面全方位的情感因素,使音乐形式更加富于变化的统一。他的奏鸣曲一般有快-慢-快的乐章安排,乐章间采取调性和形象的对比。在作品的结构布局上,他确定了统一,变化,均衡的原则,在18世纪中叶的作曲家中,C.P.E.Bach被公认为古典奏鸣曲的真正奠基者。
这一时期值得一提的还有作曲家Demenico Alberti,他最早创建了分解和弦的伴奏音型,既保持了原有的和声效果又富于流动感和精致感。这种被称为“阿尔贝蒂低音”的音型成为一种新型的钢琴语汇,在浪漫主义之前的钢琴作品中应用甚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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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地讲, 奏鸣曲就是由好几段音乐构成的乐曲.一般是由一件 (或少数几件) 乐器演奏, 只用钢琴伴奏.最常见的是小提琴奏鸣曲和钢琴奏鸣曲.当然, 钢琴奏鸣曲就无需伴奏了.奏鸣曲 (sonata) 一词来自意大利语, 本意是演奏乐器, 没有体裁方面的含义.今天说的奏鸣曲是指在十八世纪形成的一种形式, 有着严密的组织规则.它一般由四段组成: 第一段用奏鸣曲式, 快板; 第二段用三段式, 慢板; 第三段为小步舞曲或诙谐曲; 第四段用奏鸣曲式或回旋曲式, 快板.其中的每一段又称作一个乐章, 各乐章之间在速度、情绪、主题、调性等方面形成对比, 用不同的方式发展音乐材料, 使得作品的整体结构丰满而又富於变化.这种形式形成於维也纳古典乐派时期, 因此被称作"古典奏鸣曲"; 海顿、莫差特、贝多芬的作品是古典奏鸣曲的典范, 但他们的作品通常是分为三个乐章的.在古典奏鸣曲形成之前的巴罗克时期, 曾经有过另一种样子的奏鸣曲, 被称作"巴罗克奏鸣曲", 它同古典奏鸣曲的区别在於: (1) 结构比较松散, 对比因素较少; (2) 分为庄重的严肃的"教堂奏鸣曲"和由舞曲组成的"室内奏鸣曲"两类, 前者各乐章的速度为慢—快—慢—快, 后者比较自由, 视具体的舞曲而定.巴罗克奏鸣曲是古典奏鸣曲的前身, 维瓦尔迪、亨德尔、*等人的作品即属这个范围.
自古典奏鸣曲形成以后, 许多作曲家用这种体裁写作, 并且产生了固定的概念, 归纳起来, 奏鸣曲的特点是: (1) 由数个乐章组成; (2) 在各乐章之间尽可能地使用多种对比手段; (3) 一般是一件乐器的独奏, 但有时也用四五件乐器的小型室内乐队; (4) 通常是无标题的"纯音乐"; (5) 各乐章有惯用的特定曲式.这些特点被称作"奏鸣曲原则", 它对后世的作曲家有非常大的影响, 在许多大型作品的结构中都可以看到奏鸣曲原则在起作用.
还有一种"小奏鸣曲".这种形式比奏鸣曲轻便、灵活.一般是二三个乐章, 有时甚至将奏鸣曲原则压缩到一个乐章之内 (例如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 作品111) .演奏技术往往也比较简单, 便於教学和自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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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是指那些从巴洛克时期(1600—1750)开始一直到20世纪早期,在欧洲文化传统背景下创作的音乐,它有别于通俗音乐和民族音乐,具有永恒的意义。
大约从1600年开始,也就是所谓的巴洛克时期(巴洛克Baroque是从建筑学、绘画史借用来的专业术语,源自于葡萄牙语,词义是很不规则的珍珠;在意大利语中又指冲动、夸张、任性、幻想等义),欧洲作曲家开始创作早期音乐,这也就是古典音乐的开端。
事实上,很多西方古典音乐最早都是来自于为宗教仪式和庆典而写的音乐。
交响曲是音乐发展史上举足轻重的音乐形式。“symphony”一词源于古希腊,意为“共响”。早期的交响曲由17世纪末意大利式歌剧序曲演变而来,序曲“快板——慢板——快板”的结构形式为交响曲的套曲形式打下了基础。序曲性质的交响曲在18世纪逐渐脱离歌剧,吸收其他器乐曲的因素,发展成为的有3个乐章的器乐体裁,依然属于小型乐队或器乐重奏的作品;后经海顿、莫扎特的大量创作实践,最终确立了规范的交响曲式,即古典交响曲。它包括有4个乐章:第一乐章,快板,奏鸣曲式;第二乐章,慢板(或稍慢),节略的奏鸣曲式、三段式、复三段式、变奏曲式,具有抒情性;第三乐章,快板(或稍快),小步舞曲;第四乐章,快板(或急板),回旋曲式、奏鸣回旋曲式等。此外,交响曲整体的调性布局、和声结构、各乐章间的对比与平衡、乐队中乐器的组合与规模等均得到规范化而基本定型。
欧洲的器乐长期附从于声乐,至十六世纪才逐渐。随着乐器制作技术的发展,尤其是歌剧的兴起,使十七世纪的器乐创作有了显著进步,产生了舞曲合成的古典组曲,以及曲式自由的序曲,而赋格曲、幻想曲、随想曲、变奏曲、前奏曲等体裁也渐被普遍使用。十八世纪,小提琴音乐迅速发展,歌剧序曲体裁的变革,曼海姆乐派等积极探索新的形式和表现手段,均为维也纳古典乐派的革新提供了有利条件。海顿确立了管弦乐队编制和主调音乐样式;莫扎特则进一步加以肯定,并发挥了木管乐器独特的表现力;贝多芬以交响性、戏剧性手法写作管弦乐序曲,给了奏鸣曲式以广阔的表现天地。
爵士乐成形时间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公认的发祥地是美国南部路易斯安那州的一个*带城市―新奥尔良。
在众多流行音乐中,爵士乐是出现最早并且是在世界上影响较广的一个乐种,爵士乐实际就是美国的民间音乐。欧洲教堂音乐、美国黑人小提琴和班卓传统音乐融合非洲吟唱及美国黑人劳动号子形成了最初的"民间蓝调","拉格泰姆"和"民间蓝调"构成了早期的爵士乐。
从17-18世纪西方殖民主义者,将大批非洲黑人贩卖到美洲,成为那里白人的奴隶之后,他们被强迫劳动、受尽折磨。在田间、在劳动之余,黑奴 们怀念故乡和亲人,常常唱一种哀歌,以表达他们痛苦的心声。这种音乐也渗透在一些宗教 歌曲中。由于蓝色在美国人民中,被看作是忧郁的色彩,这种悲哀的歌曲,也就统称之为Blues(蓝色)。中国音译之为"布鲁斯"。我们常常从美国音乐作品中发现带有Blues的曲名,如《蓝色狂想曲》、《蓝色的探戈》、《蓝色的爱情》等。
爵士乐的另一个起源,是来自一种叫"拉格泰姆"的钢琴音乐。"拉格泰姆"是Ragtime这 个词的音译。词意是"参差不齐的拍子"。故又称为"散拍乐"。它也是从非洲民间音乐发 展而成。19世纪末,一个名叫司科特·乔普林(Scott Joplin,1869-1917)的黑人钢琴手,创造了一种新风格的钢琴音乐:右手高音声部演奏切分音节奏很特别的主旋律或琶音。一般 4/4拍乐曲,一、三拍为强拍,二、四拍为弱拍,而他在高音声部每一拍半、 即三个八分音符时,就出现一次强音,而左手则是规律地演奏由四分音符轻重音组成的节奏, 一、三拍为低音强拍,二、四拍为和弦、弱拍。这样左右手形成交错的节拍,使音乐带有 幽默、欢乐、活泼的情趣,由于这一创造,乔普林被人们誉为"拉格泰姆之王"。
有人说Jazz这个词,是从非洲土语Jaiza演变而来。这个词原意思是"加快击鼓";另一种说法是:早年新奥尔良有位乐手名叫Jasper,大家叫惯了,都叫他Jas,后来一传再传,就变 成了Jazz了;还有人说Jazz这个词是由Chaz这个词演变而来的。
早期的黑人爵士乐师多不识谱,演奏时只是凭着灵感,对所熟悉的曲调自由地进行变化。 所以带有很强的即兴性质。由于人数不多,三五个乐手经常在一起合作,时间久了,彼此之间也就自然地形成一种默契。
1923年冬天,纽约"皇宫乐队" 领班保罗·怀特曼找到作曲家格什温,说他想举办一次别出心裁的音乐会,其中有一个能让 听众大吃一惊的压轴节目,就是把爵士乐和交响乐揉合在一起,格什温是一位音乐革新者,他从1924年元月开始动笔,仅仅花了 一个星期的时间就完成了。由于里面主要用的是"布鲁斯音阶"和小三度、纯五度、小六度 构成的七和弦,故将所作曲子取名为《布鲁斯狂想曲》(Rhapsody in Blue),在我国译作《蓝色狂想曲》。这次演出大获成功。从此,爵士乐受到严肃音乐家及知识阶层的重现,许多作曲家也竟相效仿,创作了许多爵士风格的音乐作品,如美国的一些音乐剧,兴德米特的《舞蹈组曲》、斯特拉文斯基的《黑色协奏曲》等,都运用了爵士音乐的素材和节奏。
爵士乐音乐的特点:
(1)从大音阶来讲,它的第*(Mi)音和第七级(Si)音经常是降低一些(平时讲是降半音,实际上不到半音)。有时第五级(Sol)音也降半音。这些降音还常辅以滑音和颤音,因而更加强了歌曲忧郁、悲伤的色彩;由于有以上这些特点,按这种方法形成的音阶,人们称之为"布鲁斯音阶"。
(2)旋律中多用切分节奏和三连音,形成轻重音颠倒;
(3)节奏多为双拍,通常为4/4拍,也有部分是2/4拍 ;
(4)从歌词、曲调结构上讲,布鲁斯多采用对称的、带音韵的两行词。第一句重复一遍。每段曲调12小节,每句4小节,从而形成:‖∶ A ∶‖+B三句的固式曲式结构
(5)和弦常用主和弦(Ⅰ)、属和弦(Ⅴ)和下属和弦。(Ⅳ),因此,和声听起来很和谐,而且朴素。
其他特点因素:
爵士乐的演唱利用无意义的“衬词”在即兴的规则下形成了风格独特爵士唱法。
爵士乐的切分节奏复杂多样,特别是跨小节的连续切分经常将原有的节奏整小节移位,造成一种飘忽不定的游移感。
原来的4/4拍节奏经改变后变成了3/16拍。
爵士乐的旋律经常采用布鲁斯音阶( 1 2 b3 3 4 5 6 b7 7 )来形成它的特点,有时还在布鲁斯音阶的基础上增加#4和其他一些变化音,使其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
爵士乐的和声比流行音乐和声要复杂得多,它以七和弦为基础,并且大量的运用扩展音(如:9音、11音、13音)和替代和弦,有时还经常出现连续的下行纯五度副属和弦进行,使其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和声效果。
即兴是爵士乐手(或歌手)必练的演奏(或演唱)技巧之一 。
爵士乐的一些变化分支:
早期爵士乐
早期的爵士乐(1900—1917)曲目有32小节、4乐句的AABA流行歌曲式的曲调;有4乐节、两个调的拉格泰姆曲调;还有12小结的器乐布鲁斯曲调。拉格泰姆乐曲的和声节奏倾向于比另两种更快的速度。布鲁斯乐曲的和声节奏最慢,但它的独奏旋律线的变音转调较多,起音不一,音高变化也不少。早期歌曲曲目中也有很多以“布鲁斯”作名称,而实际上是流行歌曲或别的什么同源形式。
早期爵士乐队的设置平均为8位乐师。在新奥尔良风格爵士乐队的固定形式上增加了两件乐器。有时添一支短号和一件节奏乐器,有时加一把小提琴为领奏。在演奏过程中,乐队的每个成员,不仅仅是独奏者,都要做即兴演奏。彼此之间自发的互相谦让与合作,只受和弦进行结构的*,这种新的声音在20世纪初期任何听众以下就能辨认的出,它就是“爵士乐”。
乡村音乐(Country Music)出现于20世纪20年代,它来源于美国南方农业地区的民间音乐,最早受到英国传统民谣的影响而发展起来。最早的乡村音乐是传统的山区音乐(Hillbilly Music),它的曲调简单、节奏平稳,带有叙述性,与城市里的伤感流行歌曲不同的是,它带有较浓的乡土气息。山区音乐的歌词主要以家乡、失恋、流浪、宗教信仰为题材,演唱通常以独唱为主,有时也加入伴唱,伴奏乐器以提琴、班卓琴、吉他等(50年代中期以前,传统的乡村音乐乐队里没有鼓)为代表。演出场所主要在家里、教堂和乡村集市,有时也参加地区性巡回演出。它与大城市的文化生活相隔离,一直处于自我封闭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