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二)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 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三、其它 1、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 放。用人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 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热心网友
私立医院生孩子的费用医保一般不能报销,除了部分私立医院在医保报销的范围内。
生孩子产生的医疗费用属于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只有在参加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的前提下,又参加了生孩子医疗保险,才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报销*。
热心网友
1~~~先确定该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一年了(武汉的是参保半年)。
2~~~再确定该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有生育服务证(准生证)。
3~~~再填生育保险登记表(武汉的是生育险的表1),单位盖红章;连同确认妊娠的诊断证明,交社保管理处审核。
4~~~经社保审核通过,盖章。
5~~~参保人,就是你单位职工,可以凭社保卡(医保卡)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进行产检、分娩,直接享受规定内费用的费用减免。也就是说,到时候去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只需要出示医保卡,以前还需要出示生育保险登记表的。
6~~~职工的孩子生下来后,填写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申报表(盖红章,填上单位账号),凭出生证明、户口、分娩住院的出院小结,办理津贴。
热心网友
一、参保人必须在社保经办机构规定范围内的医院住院才能享受报销优惠。
二、私立医院生小孩是否可以报销,要看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规定。如果该医院没有列入社保定点医院,那么你肯定不能享受报销优惠。
三、当然,如果住院前你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报告同意后,那么当然可以享受报销优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