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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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9:18
我国公务员范围的确定,有以下特点:
(1)各级*的组*员也是公务员,但他们的产生和任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所谓*组*员,根据我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组织法》规定:*组*员,包括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组*员,分别包括*、副*,自治区*、副*,*、副*和秘书长、*、*、委员会主任等。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组*员,分别包括州长、副州长,*、副*,*、副*,区长、副区长和*、科长等。乡(镇)、民族乡(镇)*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等。*组*员有任期*,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每届五年。
我国公务员没有分政务类与业务类,这主要是从我国*制度来考虑的。西方国家一般实行两党或多党*,为了减少政党竞争对*正常行政工作的影响,将公务员分为两类。一类为政务类公务员,包括内阁成员及其助手。他们由选举产生*任命,有严格的任期,与政党共进退。另一类为业务类公务员,也称为职业文官,通常包括副*以下的人员。他们一般由考试录用,职务常任,非经法定事由,不可以任意辞退。这样每次*领导人更迭,影响的只是上层少数人员,大部分职业文官保持基本稳定,国家机器能照常运转。我国实行的是*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协商制度,不存在因执政党更替而影响*稳定的问题,所以没有必要将公务员分为西方国家那样两种性质不同的类型。但考虑到我国*及有关法律规定,*组*员由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决定任命,故对属各级*组*员的公务员,在产生和任免上做出例外规定,其他方面均按公务员制度执行。
(2)工勤人员不列入公务员。这里所说的工勤人员,是指在工勤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如机关食堂、车队、清洁服务队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这些人虽然也由国家财政出资雇用,但不属于公务员。其原因主要基于两方面:一是其工作性质不同。他们不行使机关的职能,而是为行使职能的人提供后勤服务。二是有利于精简人员、减少财政开支。过去由于第三产业不发达,生活服务业社会化程度低,各机关自己办“社会”,建设各自的生活设施。从发展方向看,机关生活后勤应逐步实现社会化。所以,在机关工勤岗位上的工作人员,不论其原来是干部还是工人,都不列入公务员。
(3)完全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经审定批准,其工作人员可以列入公务员范围。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行政管理中*与公益事业性组织不分的现象比较严重,有些行使国家行政权力、从事着行政管理活动的单位,却被列为事业编制,如各地的商检局、工商局以及部分税务局和*派出所等。为了加强对这些人员的管理,*颁发的《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规定,除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外,其他行使国家行政权力、从事管理活动的人员,也可划入公务员的范围。但学会、协会等组织不属于公务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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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9:19
*,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