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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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5:10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企业作为治污主体,治理污染、达标排放是本分。但有些企业受自身和客观条件的*,在越来越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面前,要做到达标排放,只有三条路可走,一是调结构,二是限产能,三是再提升,即增上污染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第一、二条路显然是企业不愿走的,而提升治污水平又涉及资金问题,治污设施的运行成本高也令企业头疼。
应对环保行业规范管理,提升准入门槛。首先必须建立环保设施建设、运营准入制度,提高进入门槛,建立健全行业质量标准体系,以提高环保设施的建设质和运行管理质量,促进环保企业实力的提升和健康发展。建议相关部门要强化对环保设施减排量核查,对于偷排、关停环保设施的行为应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建立环保设施建设的审核、审批制度,环保设施在建设前,应该经过专家认证和审核,拒绝落后的工艺和技术实施。要审核环保公司的资质和业绩,对于不具备资质、业绩不好的企业,不予批准,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环保企业的参与和不合格工程的产生,以保证环保设施建设的成功率和运行达标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5:10
小高炉炼铁”由于其设备简陋、工艺简单、浪费资源、污染环境,早就被列入取缔行列。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原国家经贸委就已经给“小炼铁”定性,按照当时的产业*,100立方米以下的炼铁炉都属于“小高炉”,按照*都应该进行关停。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国家电监委也曾联合发文,要求对“小炼铁”等“五小”企业拉闸限电。
在国家加强宏观*,严格*各种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时,然而各地的“小高炉”却在肆无忌惮地生产。当前正处严重缺电时期,企业还能够得到如此充足的电力供应。这不禁令人疑窦重重。当然,不能排除不法经营者受利益驱动,以身试法。但是,执法部门的监管有没有到位?电力部门是不是存在违规供电?当地*是否存在地方保护或者不作为行为?这些都值得人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