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7:28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9:47
上海在2015年10月29日后,已经停开单身证明;停开以前是在上海市民政局开,有疑问可以咨询民政局。
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如下图
扩展资料:
单身证明释义
(1)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2)9月 15日,民政部在征求教育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等主要婚姻证明使用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下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3)通知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4)截至2015年10月29日,全国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内蒙古等省份停开“单身证明”,江西等省份部分城市也不再出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单身证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9:47
“单身证明”全称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请到户籍所在地所属的民政局开具。
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根据2015年9月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9:48
所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