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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如果采购单具有品名、数量、价款等内容,该采购事项没有其它合约,且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视为合同。采购法盖章,表示提出了要约,出卖方盖章,表示接受了要约。
附:《合同法》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热心网友
不能作为合同,合同的意义是不同的,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