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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瀛和2021-07-28答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更改姓名的,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同时,需提交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身份的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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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
1、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4、*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十八周岁之前,想要改名字的市民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十八周岁后的则由本人提出申请,但也不是想改就能改,需有“过硬”的理由。如,名字中有生僻字、电脑无法识别、重名等等。不能是“不喜欢”、“老人算命说不吉利”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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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可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将向申请人索取有关证明。18周岁以下的人需变更姓名,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提问改名需要什么充分的理由?
回答1、名字有不好的谐音,给自己带来许多的困扰,需要改名字;
2、名字和单位或者邻居重名,给自己带来很多不便,需要改名;
3、因父母离婚,需要更改名字;
4、因名字寓意不好,要改名;
5、因名字有生僻字,给自己书写和呼叫带来不便,需要改名;
6、名字和祖辈重名,不敬,要改名;
7、出家人需要用法号代替俗名;
8、特殊情况,如入赘、收养等等需要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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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首先来看一下改姓的要求吧,改姓主要发生在随父姓还是随母姓的更改,以及收养关系...
2.还有就是改名字的,也是有条件范围的,第一就是小孩子的乳名改为学名的,还有就是名字...
3.还有就是不能更改名字的,包括了正在进行民事纠纷、收监服刑、在校的大中专学生,...
4.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