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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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21:58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
第一条: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21:58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作为房产税计税基础,扣除比例在大多数省市都是30%,就是按照房屋价格×70%得到房产计税余值,再x1.2%按年征收房产税。
年应纳房产税=账面房产原值×(1-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