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6)——母公司与少数股东权益性交易的那些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7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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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3 07:55

本文将探讨“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与“少数股东权益”之间的此消彼长如何影响“商誉”,以及合并报表层面的会计处理方法。同时,对“少数股东损益”进行简要说明。

首先,需要了解几个定义:少数股东是指持有股权较少的股东,通常包括具有重大影响而按照权益法核算的、持股不足以达到重大影响的而按照金融资产核算的,以及部分个人散户。少数股东权益指的是母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除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在子公司中享有的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则是指母公司合并利润表中,其他投资者享有的本期子公司净收益的份额或承担的净亏损份额。

关于少数股东损益的借方表示增加还是减少,结论是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少数股东损益和少数股东权益仅存在于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个别财务报表中没有这两个概念。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的关系类似于个别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和净利润之间的关系,即本期少数股东损益最终会“结转”至少数股东权益项下。

从母公司的角度来看,在合并报表中,净利润分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两部分。在净利润一定的情况下,归母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少数股东损益的增加会导致归母净利润的减少。因此,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利润表中类似于成本费用的性质,即借增贷减。

母公司购买或出售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报表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在个别财务报表层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在合并报表层面,子公司资产、负债以购买日或合并日所确定的价值开始持续计算的金额反映,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调整留存收益。

关于商誉的切分,以一个母公司卖部分股权的例子来说明。例如,P公司支付1800万元对价购买S公司80%的股权,购买日S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此时,商誉=2000*0.8-1800=200万元。在实体理论看来,完全商誉应该=200/0.8*100%=250万元,其中50万是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认为,不应该在合并报表中体现少数股东对应的商誉,因为少数股东无法对子公司进行控制。

此外,对于少数股东权益中包含的商誉,在母公司增持或减持股权时,需要按照加权平均法进行计算分摊。例如,P公司购买S公司10%股权后,少数股东权益中包含的商誉为25万元,那么再购回10%的少数股东股权时,减少“少数股东权益”的金额=(2000*30%+25)/30%*10%=208.33万元。

在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报表层面,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分录处理,以保证合并报表层面的分录为最终结果。例如,在P公司增持10%股权后,个别财务报表层面对S公期股权投资的金额为2100万元,此时持股90%。合并报表层面抵消长投和权益的分录会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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