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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综合收益,是资产负债表中的一个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有明细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即取得时的老本);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被投资单位的利润导致长投升值);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被投资单位不能放入损益的利得导致的长投升值);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化导致的长投升值)。
(1)投资成本明细:
初始计量时一般是购买价款加上相关税费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有时候可能需要对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调整:
①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差额部分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同时计入营业外收入。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
②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无需调整。
(2)损益调整明细:
被投资方实现利润或者亏损,会影响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投资方应按照持股比例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同时计入投资收益。
(3)其他综合收益明细:
关注点在于被投资方的其他综合收益是如何产生的,以后期间能否转损益。这个直接影响投资方后续转换和处置的情况下,其他综合收益的结转。
(4)其他权益变动明细:
被投资方除了净利润、利润分配及其他综合收益外的其他变动,且该变动影响了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又不能计入前三个明细,就计入这个明细。常考的几种记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