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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子只能在加上配偶名字的情况下才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婚前全款买房,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则房子为共同财产。
2、婚前两人按揭买房,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婚后还贷,则房子为共同财产。
3、婚前双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则房子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