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公共理性思想研究部分内容

发布网友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罗尔斯对*哲学的深入探索特别关注稳定性问题,这一议题在其理论框架中占据着核心地位。在他的著作《*自由主义》中,他详尽地提出了公共理性的概念。他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在多元理性的现代社会中,公民如何能在各种完备性学说之间达成*正义的共识。然而,鉴于宗教与哲学观点的多样性,实现所有公民对单一完备性学说的共同接受几乎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在寻求和平与和谐的*目标时。

罗尔斯通过讨论判断负担,指出达成关于完备性学说的共识是不切实际的。他主张,立宪政体并不追求所有公民在特定观念上的统一,而是寻求其他方式来维系社会的统一。这就是他提出的于完备性学说的正义观念建构。罗尔斯采取建构论视角,设定公平的社会合作条件,这些条件是在自由和平等的公民代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由正义原则所确定的。他强调,这种建构基于民主社会的公共*文化,以及公民共享的实践理性原则。

因此,罗尔斯的正义原则更偏向于*实践,而非形而上学的完备性学说。他强调的是通过公共理性达成的共识,而非对单一理论体系的追求,这使得他的理论更具有现实主义和适应性。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