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都过世房产证让其中一子女拿走,如果他要换名需要其他兄弟签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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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5分钟前

父母都过世房产证让其中一子女拿走,进行房产变更需不需要其他兄弟签字取决于房屋产权所有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拿房产证是父母赠与或者遗嘱指定的继承人,那么不需要其他兄弟签字。如果不是,那么所有子女都有继承权,需要其余兄弟签字。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屋过户需要明确房屋归属,如果房屋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去世后没有遗嘱,房屋属于遗产,一个子女无权单独处分。房屋所有权人如果不是父母并且健在,那么可以去房产局直接过户给,这属于法律赋予的权利,其余子女无权利索要。如果房屋所有权属于去世的被继承者,那么所有子女都有该房屋的继承权。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果有抚养协议,按照抚养协议分配遗产,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分配遗产,如果都没有,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分配遗产。去世老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都享有房屋继承权,而房产变更需要房产所有人签字。所以,如果不是通过赠与或者遗嘱获得的房屋,房证要更名需要子女以及去世人的父母到场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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