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救济程序不包括

发布网友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不包括:对行政机关做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不服的。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可以提出申诉。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